BPOM REGISTRATION

印尼BPOM注册

加工食品与化妆品进入印尼市场的办理支持

根据产品类别和销售方式,协助确认适用的BPOM办理路径,核对印尼申请主体,整理制造商授权、产品技术与标签资料,并跟进申请及补充要求。

加工食品注册与化妆品通知属于不同办理路径。产品分类应结合用途、成分和宣传内容确认,再安排正式资料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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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产品与办理方向

产品方向 办理路径说明 首次评估重点
印尼本地生产的加工食品 符合适用范围的产品走加工食品注册路径,常见登记标识为MD 产品分类、生产主体、生产条件、配方与标签
进口加工食品 符合适用范围的产品走进口加工食品注册路径,常见登记标识为ML 印尼进口或分销主体、制造商授权、生产质量与产品资料
化妆品 适用产品通过化妆品通知制度办理,即Notifikasi Kosmetik 产品用途、成分、宣称、申请主体、制造商与技术资料

药品、传统药、健康补充剂等其他受监管产品,需要按对应产品类别另行确认路径。医疗器械及部分日用产品可能由其他制度监管,不能仅凭商品名称判断为BPOM食品或化妆品办理范围。

02

办理支持内容

  • 核对产品分类、申请主体资格及适用办理路径。
  • 整理企业与制造商资料,核对授权关系和文件一致性。
  • 整理产品配方、生产流程、质量或安全相关资料。
  • 核对标签、包装及宣传内容是否符合对应类别要求。
  • 协助准备申请文件、跟进技术审查与补充要求。
  • 整理办理结果,并核对后续变更、有效期与进口相关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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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食品办理资料

以下为资料准备框架。正式清单应按进口或本地产、食品类别、风险及当期系统要求确认。

编号 资料名称 提供条件 准备说明
BPOM-F01 印尼申请主体的企业与许可资料 基础资料 提供主体登记、NIB及适用经营许可,进口产品同时核对进口或分销角色
BPOM-F02 境外制造商与实际工厂信息 进口产品 提供完整名称、地址、生产地点及联系信息
BPOM-F03 制造商任命或授权文件 进口产品及相关代理关系 核对被授权主体、产品范围与文件适用形式
BPOM-F04 生产质量与卫生管理证明 按适用要求 如适用的GMP、HACCP或其他可接受证明,具体类型按要求核定
BPOM-F05 产品名称、类别及完整配方 基础产品资料 列明原料、添加剂及要求提供的比例或组成信息
BPOM-F06 生产工艺或流程说明 按产品审查要求 与实际生产地点及产品配方相对应
BPOM-F07 产品规格、质量与分析资料 按食品类别及风险 按要求准备理化、微生物或其他相关数据,不将全部检测项目视为普遍要求
BPOM-F08 包装、规格及标签稿 基础产品资料 提供拟在印尼使用的标签内容、包装照片及净含量等信息
BPOM-F09 保质期、储存条件及支持资料 按产品要求 保质期及储存说明应有相应依据
BPOM-F10 自由销售、卫生或其他证明 要求适用时 按产品及申请要求确认签发主体和文件形式
BPOM-F11 原文件及必要翻译 文件语言不符合提交要求时 保持企业名称、地址、产品名称和配方信息一致
BPOM-F12 补充技术或宣称证明 涉及特定成分、营养或功能宣称时 以实际产品和审查要求确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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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办理资料

化妆品采用通知办理路径,不能直接套用食品注册材料。相关产品资料应根据申请主体及产品情况准备,并满足适用的留存与审查要求。

编号 资料名称 提供条件 准备说明
BPOM-C01 印尼申请主体与经营资格资料 基础资料 核对本地制造、委托生产或进口等主体类型
BPOM-C02 制造商与实际生产地点信息 基础资料 提供生产企业名称、地址及产品生产关系
BPOM-C03 制造商或品牌相关授权文件 进口、代理或委托关系适用时 核对授权主体、产品范围及签署关系
BPOM-C04 生产质量管理证明 按制造地及适用要求 核对适用的化妆品生产质量文件及可接受形式
BPOM-C05 自由销售证明及其他资格文件 要求适用时 核对签发主体、产品名称与文件适用性
BPOM-C06 产品名称、用途及完整成分资料 基础产品资料 提供规范成分名称及要求的组成信息
BPOM-C07 产品规格与安全相关资料 按产品及适用要求 整理质量规格、使用方式、警示及安全支持资料
BPOM-C08 标签、包装及宣传内容 基础产品资料 明确品牌、规格、功能描述及使用说明
BPOM-C09 功能宣称支持资料 使用相应宣称时 宣称应与产品类别和支持资料相匹配
BPOM-C10 产品信息文件相关资料 按适用资料管理要求 整理身份、质量、安全及宣称资料,并确认留存要求
BPOM-C11 翻译与补充文件 要求适用时 按正式清单补充,并保持各文件信息一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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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
  1. 产品分类:根据用途、配方与宣称确认食品、化妆品或其他类别。
  2. 主体核对:确认印尼申请主体、制造商关系及适用经营资格。
  3. 资料整理:准备授权、生产质量、产品技术与标签文件。
  4. 申请准备与提交:按对应系统和产品路径准备申请。
  5. 审查与补充:跟进审核意见,核对并补充文件或技术说明。
  6. 结果整理:整理注册或通知结果,并核对标签使用和后续办理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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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前需要了解

文件中的主体名称、工厂地址、品牌、产品名称和规格应一致。授权、证明和翻译文件的形式,应按实际路径确认,不宜提前套用统一公证或认证要求。

产品变体、包装规格、制造地点或配方变化,可能涉及不同的申请、变更或通知要求。可否合并办理,应先核对具体情况。

取得产品注册或通知结果后,进口环节仍可能涉及SKI等进口要求及其他配套手续。产品准入文件不等于全部进口手续已经完成。

办理进度取决于资料完整度、产品审查、补充要求及系统处理情况。产品类别不同,有效期和后续维护要求也可能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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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见问题

所有食品都需要同样的BPOM注册吗?

不同食品、生产销售方式和适用范围存在差异。应先确认是否适用加工食品注册,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办理制度或例外情形。

中国工厂可以直接作为进口产品申请人吗?

进口加工食品通常需要符合条件的印尼进口或分销主体作为申请人,并核对制造商任命或授权。化妆品应按其申请主体制度另行确认。

每种包装或口味都要单独申请吗?

是否可在同一申请中处理,应结合产品类别、配方、规格及系统规则确认,不能统一按品牌判断。

是否必须提供某一种国际质量证书?

应核对对应产品接受的生产质量证明。不同产品和路径要求不同,不应将某一证书认定为所有产品的统一前提。

改配方或更换工厂后,原结果还能使用吗?

应先核对变化是否影响原注册或通知范围,以及是否需要变更或重新办理。不能直接沿用原结果覆盖新情况。

获得BPOM结果后可以直接清关吗?

还需要核对适用的进口主体条件、SKI及其他进口手续。建议在发货前完成相关要求核对。

下一步 · 准备基础信息

开始办理

首次咨询请提供产品名称、用途、成分或配方概况、制造商所在国家、包装照片,以及是否已有印尼进口或申请主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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